藝術法
我們的專業藝術法業務在香港尚屬首創。我們幾乎涉足藝術市場的每一個方面,包括香港巴塞爾藝術展。我們的客戶包括國際收藏家、藝術家、經銷商、藝術機構、藝術基金會、博物館、畫廊、政府和拍賣行。
我們明白,收藏藝術品和手工藝品可以是一生的激情。但是擁有、管理和創造藝術會帶來義務和責任,例如聲譽和遺產、文化遺產的保護和財務規劃。
藝術品和古董也是國際業務。它們跨越國界,在世界各地被買賣、展出和借出。藝術引發政治辯論並吸引媒體關注,但處理它的人卻依賴於信任和謹慎。
我們的非爭議性工作包括複雜的國際跨司法管轄區交易,涵蓋範圍廣泛的商業協議、藝術基金和其他藝術投資結構的創建,以及反洗錢法規的建議。我們有爭議的工作包括就所有權、出處、真實性、歸屬和聲譽以及藝術的犯罪和欺詐方面存在缺陷的案件提供建議。
專業服務範圍從藝術品的銷售、購買、貸款、寄售和融資到版權和文化遺產問題的開發和保護。
該團隊建立了廣泛的國際藝術界聯繫網絡,並與世界各地的其他專業藝術律師建立了密切聯繫。我們在備受矚目的政治敏感問題上取得成功的歷史反映了我們能夠迅速採取行動並謹慎行事。
我們的專長包括:
在所有權、出處、真實性和歸屬有缺陷的情況下的爭議解決
遺產、遺囑、信託和稅務問題的藝術相關方面
藝術基金和其他藝術投資結構的創建、管理和解散
就藝術品的犯罪和欺詐方面提供諮詢,包括贗品、贗品、洗錢和藝術品盜竊
就文化遺產財產索賠提供諮詢,包括掠奪和歸還
藝術基金和其他藝術投資結構的創建、管理和解散
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的開發和保護,包括 Droit de Suite(藝術家的轉售權)
藝術進口、出口和流動
藝術保險
藝術品銷售、購買貸款和寄售
關於拍賣法的建議,包括第三方索賠和拍賣師的責任
藝術品借貸
藝術和信託結構